中國「保守國家秘密法」5/1生效 陸委會:觸法風險大增
中共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將於5月1日生效,陸委會指出,該法大幅擴大「國家秘密」之定義與保密主體的對象,法條相關內容模糊且具高度不確定性,加以中共法治長期欠缺透明,可能觸法風險大增。圖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路透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共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將於今年5月1日生效實施,陸委會今日表示,該法大幅擴大「國家秘密」之定義與保密主體的對象,法條相關內容模糊且具高度不確定性,加以中共法治長期欠缺透明,所造成的可能觸法風險大增,已引發各界疑慮與不安,陸委會籲請國人務必慎思赴中的必要性。
上路前夕,中國國安部長陳一新29日在中共黨校報紙《學習時報》發表文章說,該部要立足國家安全機關職責,深入開展反顛覆、反霸權、反分裂、反恐怖、反間諜的「五反鬥爭」,確實築牢「國家安全屏障」。
陳一新聲稱,要打好「反分裂主動戰」,要「堅定反獨」,堅決挫敗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圖謀」,反制「外部勢力干涉行徑」,依法懲治充當「台獨馬前卒」的台灣間諜人員,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
他更宣稱,要「全力促統,壯大愛國統一力量,厚植和平統一的民意基礎,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為推進「祖國統一大業作出隱蔽戰線貢獻」。
關於中共制定「保守國家秘密法」,陸委會指出,自中共人大常委會於今年2月27日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後,政府隨即於3月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等提醒國人,本法修訂將升高外國機構在中國經營、投資的風險,對非營利或學術性質的科研交流合作也會連帶產生壓力。
陸委會示警,國人赴中採訪、學術研究、蒐集經商投資資訊或與當地人士對話等,只要遭中共認定相關對話或蒐集資料內容有損其「國家和人民利益」,都有可能被中共認定為涉及「國家秘密」。
此外,中共本次修法更增加「工作秘密」一項罪名,條文規定,凡「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都可能涉嫌犯罪,這種高度空泛、毫無規矩可循的條文,可能隨時令人觸法。
陸委會提及,政府向來主張兩岸秉持對等尊嚴、健康有序的原則進行不設置政治前提的交流與往來,近期兩岸交流雖有所升溫,但面對中共不斷透過立法方式,制定或增修諸如「反間諜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國家安全法」及「網路安全法」等國安法規,嚴格監控境外赴陸交流人員,台灣民眾與其他外籍人士赴中交流遭羅織罪名,剝奪人身自由的案例屢見不鮮。
陸委會再度提醒國人,非有必要,建議暫勿前往中國。如果確有赴中需求,在前往中國之前,可參考該會提出的「對有需要前往大陸國人幾點提醒與建議」,特別審慎評估人身安全等風險,並於「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必要時可以獲得政府適時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中共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將於5月1日生效,陸委會指出,該法大幅擴大「國家秘密」之定義與保密主體的對象,法條相關內容模糊且具高度不確定性,加以中共法治長期欠缺透明,可能觸法風險大增。圖為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