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光電弊案前總經理蘇坤煌 抗告被駁維持羈押
台鹽光電弊案前總經理蘇坤煌不服羈押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串供風險高因此駁回,維持羈押禁見裁定。(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鹽光電弊案,除了前董事長陳啓昱在逃,其他關鍵4名被告裁押,其中涉案的前總經理蘇坤煌不服提出抗告,辯稱無犯罪嫌疑重大,不過台南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認為有串供、滅證風險,駁回蘇的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據了解,蘇坤煌從台鹽離開後,進入這次的涉案廠商鴻暉國際,但他實際上沒有職位,他被控在財務報表中填製不實,並涉嫌未實際繳納股款,觸犯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與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
台南地方法院在開羈押庭時,蘇坤煌否認所有指控,但南院認為其供述內容與同案被告鴻暉國際的負責人蘇俊仁、證人蘇愛津的陳述出現矛盾,且本案仍有未到案的相關人員,對案件全貌尚待調查釐清。
抗告過程中,蘇坤煌提出自己與相關公司已有資金往來、對案情內容並不知悉等理由,主張不具羈押必要性,且案情所涉罪名並非重罪,羈押比例不符。
然而台南高分院裁定,羈押理由在於保障偵查進行,非定罪與否的判斷,且有確實證據顯示被告可能湮滅或勾串證據,蘇坤煌如果釋放,可能透過通訊手段與共犯或證人聯繫,阻礙案情釐清。
由於台鹽弊案的資金流向、帳務不實等,若釋放被告,可能影響後續調查及審理進行,因此台南高分院駁回蘇坤煌提出的抗告,維持羈押禁見為適當措施,也符合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