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學校家長會長排黑條款月底發布 疑涉刑案家長會長已請辭
台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新修訂家長會設置辦法新增「排黑條款」,4月底發布後即實施。(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某國小家長會長疑涉及去年底的一起槍擊案,台南市教育局新修訂家長會設置辦法,新增「排黑條款」,預計月底完成修訂程序,將成為全國第一個「排黑條款」。至於該名疑涉刑案的國小家長會長,近日已自動請辭。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由於現行家長會設置辦法並未規範各校家長會長的消極資格條件限制,學校對類似情形僅能以柔性勸退方式處理,而教育局於去年11月獲悉後,為避免未來有類此情事發生,已著手修訂家長會設置辦法,增列擔任家長會長的消極條件限制,本週將送市政會議審議,月底發布。
「台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修訂條文中,增列:「最近3年內曾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致擔任會長有損家長會形象或學校聲譽之虞者,不得擔任會長;已擔任者,當然解任。」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家長會長參與學校許多重要會議和活動,公共形象與行為操守相對受到矚目,且學校是道德教育場所,對家長會長有較高的行為表現期待,希望新修訂的辦法,可以有一個規範讓學校依循。新修訂的辦法發布後,各校如發現已擔任家長會長者有上列情事,得主動依規定辦理,教育局獲悉後也會通知學校,辦理家長會長解任及改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