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聘任律師涉入司法黃牛案 法制局回應了
台中市府聘任的扶助律師歐陽徵,被台中地檢署認定是司法黃牛而起訴,中市政府強調聘任時,他並無不適任的事由。(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認定律師歐陽徵與男子邱子宸涉嫌當司法黃牛,涉嫌訛詐許姓銀行法被告嫌疑人1300萬元(依序為200萬與1100萬元),諷刺的是,被起訴的律師歐陽徵,在網路刊登的資歷,包括他獲聘司法院刑事廳量刑分析研究小組,台中地方法院聘任為勞動調解委員,還被台中市政府聘任為法律諮詢律師,對此,中市政府法制局強調,對此案深感遺憾,但歐陽徵獲市府聘任時,並無不適任事由,如果他違反律師倫理情節重大,損及市府信譽,市府應予解聘。
記者今天透過電話與臉書留言聯繫歐陽徵與律師事務所,但未接聽亦無回應,反而是歐陽徵的網路資料很快被刪除。此案他被台中地檢署認定為司法黃牛,依詐欺罪起訴,起訴書並指出,邱子宸坦承犯行,向許男拿200萬元律師費的執業律師歐陽徵否認涉案,他宣稱向許男索取高額律師費,是他熬夜犧牲睡眠,半夜到警局陪偵,冒著被開槍威脅風險,如果有不足,也是民事糾紛。
至於告訴許男,「要不是我們調查局那邊有認識的人,你去調查局的時候你就已經被抓走了(羈押)」、「要靠關係的東西,都不會是免費的」等語,歐陽徵強調,這番話是說明自己盡心盡力。
對於台中地院聘任歐陽徵擔任調解委員,台中地院行政庭長表示尚須了解;至於聘任歐陽徵擔任法律諮詢律師,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歐陽徵目前擔任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律師,協助中市政府免費為民眾解答法律問題;市府法律扶助顧問律師採取公開遴聘制度,律師自行報名參選,由台中地檢署、地院及台中律師公會協助審查後聘任,其應聘時並無不適任事由。
法制局則強調,依歐陽徵律師涉案情節,依據台中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遴選要點第四點規定,法律扶助顧問如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損及市府信譽,應予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