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3隻雞涉賄選 花蓮前議員遭判3年半
2023/12/07 05:3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國民黨籍花蓮縣前議員高小成,去年尋求連任以六十五票差距失利,又被查出選前送三隻雞行賄,花蓮地方法院一審依選罷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四年;高小成說,當時還沒有登記,只是到民眾家聚餐不想吃免費的,才送雞回禮,絕無行賄意圖,會上訴。
高小成:回禮無行賄意圖 將上訴
高小成是花蓮縣第十九屆縣議員,去年參選第廿屆第十選區山地原住民縣議員候選人,以一七一七票輸給對手金淑敏的一七八二票,未能連任成功;花蓮地院判決書指出,高小成去年八月卅一日登記參選,八月廿五日上午到卓溪鄉石平部落購買十隻雞,每隻價值三百五十元,再到鄉內一處選民家聚餐,透過張姓婦人把三隻雞交付給三名在座選民。
高、張兩人都坦承送雞,但否認有賄賂的意圖。高小成向法院表示,當天買完雞回家途中經過該處,看到張姓婦人與朋友在聚餐,受邀共進午餐,不好意思白吃別人請的午餐,才拿三隻雞放在主人家桌上,是基於人情回禮,過程中完全沒有聊到選舉;且當時鄉下地方還沒有選舉氣氛,他也尚未登記參選。
張姓婦人向法官說,當天在雞攤巧遇高小成買雞,她與友人相約聚餐,高要求一同前往,她先到,隨後高抵達,她看到高送雞,但沒聽到送雞時說什麼,也不清楚為何送雞。收受雞隻的選民證稱,張婦送雞時提到高小成要連任,請求再次幫忙,雖然支持高但平常很少往來,覺得送雞和選舉有關。花蓮地院依交付賄賂罪,判處高小成有期徒刑三年六月、張姓婦人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