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騙子騙存摺 癌女被訴詐欺洗錢幫助犯獲判無罪
2026/05/17 17:0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新竹地院。(資料照)
新竹陳姓女子因提供5個帳戶供詐團使用,遭檢方依詐欺與洗錢幫助犯起訴,新竹地院審理時發現,罹癌的陳女在最脆弱的時候認識網友「偉哲」,2個月就以老公老婆相稱,假意以避免業績遭抽成要她提供帳戶,法官認定當時的陳女已遭花言巧語所惑,失去一般人判斷真假虛實能力,判她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陳女無正當理由提供5個帳戶提款卡及密碼,提供LINE暱稱「偉哲」的詐欺集團成員使用,依刑法幫助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幫助洗錢等罪嫌起訴。
陳女說當時因為罹癌身心狀況不佳,需有人陪伴才在網路上交友,她全心全意相信「偉哲」,但被「偉哲」欺騙交出本案相關帳戶,她也是被騙的被害人。
陳女供稱本案有4個帳戶是她的薪轉帳戶、1個是日常使用,他確認跟「偉哲」是男女朋友後,他因為工作原因被主管扣款,才需要跟她借帳戶,當時帳戶內還有美金11萬,姊匯給她10萬元也都被領走,之後因為帳戶被警示,她又陸續匯款給對方。
陳女告訴法官,跟「偉哲」認識到寄出帳戶約2個月,覺得他是老公,因為他說主管會扣他的業績獎金,所以把業績獎金轉到她那,才跟她借帳戶。
法官勘驗二人對話紀錄,「偉哲」以「老婆」一詞稱呼陳女,表示被主管刁難,要她提供帳戶幫忙公司做業績避免被抽成,期間更持續以甜言蜜語之話術哄騙陳女,並保證不會動用她帳戶內金額,可見陳女當時已為「偉哲」花言巧語所惑,失去一般人判斷真假虛實能力。
法官認為陳女既屬因受愛情詐騙而陷入協助提供帳戶圈套,不構成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資料類型,且陳女於提供帳戶時主觀上並未認知到對方是詐騙集團,欠缺犯罪故意,最後諭知陳女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