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路沙皇」受賄判14年
2019/03/27 06:00
(圖:美聯社檔案照,文:編譯管淑平)
中國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十六日依受賄罪,判處中共中央宣傳部前副部長、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魯煒有期徒刑十四年、罰金三百萬人民幣,並追繳收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新華社報導,魯煒於二○○二至一七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索取賄賂金額達三千兩百餘萬人民幣。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魯煒昔日有中國「網路大總管」、「網路沙皇」之稱,嚴格封鎖、過濾網路訊息,聲稱審查是為了保護網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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