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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反抗》集會前一刻 港警新增:須提醒參與者守《禁蒙面法》

2019/10/14 17:07

警方今天下午新增一項條件,指「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的主辦單位需提醒所有參與集會者遵守《禁蒙面法》。(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國會將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香港網友今晚發起「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並獲自《禁蒙面法》生效以來,香港警方首次核發不反對通知書。不過,警方今天下午新增一項條件,指集會主辦單位需提醒所有參與集會者遵守《禁蒙面法》。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集會申請人劉穎匡下午指其收到警方通知,不反對通知書新增一項額外條件。新增條件要求集會主辦單位,有責任提醒參與集會的人遵守《禁蒙面法》以及協助警方在集會期間作相關呼籲。

香港警方在通知中提醒,《禁蒙面法》禁止任何人在公眾集會中,使用可能阻礙辨識身份的物品,若經定罪最高可以判1年有期徒刑。

「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將於今日晚間7點於遮打花園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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