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淪報復工具 該怎麼辦?
2016/04/02 06:00
書類揭露地址 害人好慘
〔記者陳慰慈、涂鉅旻、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湯景華依判決書住址縱火尋仇,引發社會震驚,新北地院指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法界人士建議,判決書只要揭露足以辨別出特定被告身分即可,地址不一定得全都露。
新北地院指出,依刑事訴訟法51條規定,刑事判決書應記載被告姓名、住所或居所地,並無告訴人資料;民事判決書依民事訴訟法226條規定,除與刑事判決書相同,還會有原告地址。
新北地院表示,除性侵案、少年案等不能公開的案件,判決書正本中被告的人別資料均得依法揭露,當事人如要求隱匿住家地址也不行,因於法無據。
是否要修刑事訴訟法?立委們意見不一。立委蔡易餘建議修法,用代號蓋住判決書原有資訊,立委顧立雄認為本案屬「個案」。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如外界認為有安全疑慮,會研究是否向司法院建議適當隱匿;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則認為,有心尋仇難防,最好從教育著手。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地址並非必要資訊,建議依案件種類修法,但他不建議全面一律不揭露,以防範院、檢逃避監督。
律師蔡皇其建議法院未來在開庭時可主動詢問原告及被告,是否想隱匿部分人別資料,如要可主動申請。
-
縱火奪6命 全因1把濕雨傘
-
官司敗訴 燒死6人// 凶手:看判決書尋址縱火
-
蛇年新春至 新竹良品在遠百竹北送吉祥
-
莽漢縱火釀6死 4個關鍵時間點曝光
-
縱火犯告傷害 死者兒「根本沒碰他」
-
00971 野村美國研發龍頭 1/9預定掛牌
-
縱火釀6死 湯景華收押禁見
-
撞癱違規、無駕照婦人!公務員未「防禦駕駛」 判拘役30天
-
沙灘車載客夜衝龍磐公園 墾丁社區理事長父子無罪原因曝
-
1/17 今彩539頭獎開1注!800萬獎落台中
-
查獲最大出金詐團 警政署長張榮興新北市刑大慰勉
-
警防搶演練搏眼球 挨批搞腥羶色淪角色扮演
-
無劇本可見臨場能力 警署版可借鏡
-
死囚槍決 賴清德:死刑是合憲的
-
待決死囚若有不符非常上訴事由 法務部:依法接續處理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