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漢縱火釀6死 4個關鍵時間點曝光
2016/04/01 21:06
〔記者余衡/新北報導〕三重火警6死慘劇,今天證實是人為縱火,50歲男子湯景華因兩年前控告翁祥智傷害官司敗訴,憤而將報紙團置放翁家騎樓機車上,再用打火機點燃,原本只是想燒燬機車宣洩不滿,不料卻釀成6死悲劇。翁祥智得知後大感訝異,「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這樣就要縱火害命!」
警方調查,全案有4個關鍵時間點:
一、103年4月7日晚間10點,湯男因濕雨傘放置問題與江姓餐飲店店主爭吵,翁男仗義直言與湯男互扯衣領,湯男隨後因地面濕滑跌倒,怒告翁男傷害。
二、105年1月12日,新北地方法院宣判翁男無罪,湯男未提上訴,但向友人表示「我一定會討回來!」
三、105年3月21日早上7點,湯男持塑膠桶到三重重新路加油站購買汽油。
四、105年3月23日凌晨3點左右,湯男三度現身翁家附近街道,他先騎機車到三和路停放,穿上雨衣、手持木柄到附近勘查環境,疑在此時調整監視器角度。
約5分鐘後,湯男手提兩包裝滿報紙的塑膠袋走進六張街,將其中1袋放在翁家樓下機車後離開。再過了約10分鐘,湯男脫下雨衣收摺走進六張街,以打火機點燃報紙後,往附近街道步行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