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曾德水當庭暗示 影響被告訴訟權
2021/12/16 05:30
前法官曾德水。(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前法官曾德水,開庭時疑暗示被告撤回上訴,被司法院考評「丙等」。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曾德水如果還沒完整聽完被告說法,僅從卷宗就認為上訴無用,還以言語暗示撤回,如何讓人信任司法呢?
不尊重合議制精神
林永頌指出,高院是合議庭,有三名法官,曾德水看了卷宗後,單憑自己的想法就認為被告上訴沒有實益,當庭暗示對方撤回,請問這種做法「有問過其他兩名法官的意見嗎?」不尊重合議制的精神。
林永頌解釋,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除非檢察官也上訴,否則只有被告一造上訴的話,二審不能做出比一審還重的判決結果;換句話說,即使被告上訴,最差的結果也只會跟一審相同,不會更糟,曾德水暗示撤回上訴,可能剝奪被告獲輕判的機會。
林分析,雖然曾德水不是命令,而是暗示,但聽在當事人耳裡,勢必產生「法官都這麼說了,我還要上訴嗎?」的印象,恐因此改變訴訟策略,影響訴訟權。
他認為,法官應該是公立客觀的第三者角色,除非當事人有很明顯且無法補正的程序瑕疵,例如上訴逾期等情,才能闡明該案沒有上訴必要。
法官揭露心證 不利司法形象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陳彥希說,高院是合議庭,曾德水卻揭露個人心證,暗示被告上訴無實益,不只不妥當,還讓被告「心驚驚」,擔心敗訴,甚至可能不當聯想到法官是否私下有問題,整體而言,不利司法形象。
陳彥希認為,若是一審獨任庭,法官看完所有卷宗、聽完當事人陳述後,可適當揭露心證,讓被告自行決定是否要進入冗長訴訟程序;若是合議庭,則不適宜逕自暗示被告撤回上訴,以維持法官公正、客觀的第三者角色。
-
自由日日shoot》開庭不中立 高院竟給甲 司院改考丙 法官興訟
-
自由日日shoot》法官不能只想結案 須中立透過聽來審
-
廚房紙巾遇高溫溶出毒? 達人教你如何選
-
悠森活 八德稀有純住社區 宜居2~4房
-
台驊投控爆內線交易 「真正的航海王」董座顏益財遭約談500萬交保
-
高雄轎車深夜衝撞機車 釀3車連環車禍肇逃
-
中配收購我護照 賣中國人出入歐洲 中國黑幫每本30萬牟利 歐境國安隱憂
-
打擊網路新型態犯罪 警大擬設數位科技偵查中心
-
疑兒虐 北市1幼童硬腦膜出血送醫
-
《桃園》平鎮瓦斯行氣爆 2員工50%二度燒傷
-
收購我護照賣給中國人/偷渡失敗 中國女改假結婚留台 邊陪酒 邊受中國福青幫指揮
-
別當好賺!賣護照或謊報遺失 可判7年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