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違規左轉肇禍// 裝潢工撞癱零件廠少東 判賠4029萬
撞癱少東 判賠費用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竹一名月薪三萬元的馮姓男子,兩年前騎車未遵守兩段式規定,直接違規左轉撞上在自家公司擔任主管的薛姓機車騎士,害對方癱瘓成植物人,被害人家屬求償,高等法院計算後,判馮男應賠償四○二九萬六五四三元的天價金額。
兒子成植物人 父親求償1.9億
本案發生在二○一九年七月五日,從事室內裝潢的馮男,騎車沿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而行,到一處路口轉彎時違規左轉,撞上對向騎來的薛姓騎士,薛男倒地,顱內出血,送醫救治後仍昏迷不醒、無行為能力,薛父向馮男請求損害賠償。
薛父主張,兒子時年卅四歲,是自家汽車零件公司技師,同時擔任主管及監督等職,卻被撞成植物人、喪失勞動力,每月損失十萬多元收入,自事故起至強制退休年齡(六十五歲)止,累計達三七八二萬餘元,再加上看護費一八○○萬元、精神慰撫金等,共求償一億九○一三萬餘元。
馮男對於看護、病房護理、醫療、營養健康食品、報廢機車損失等費用不爭執,但認為喪失勞動力損失及精神慰撫金過高。
高院重算 給30K男打兩折多
高院透過勞動部職業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網頁,查得二○一九年七月各業受僱員工總薪資調查統計資料,其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的主管及監督人員,每月總薪資為七萬三八六四元,以月薪七萬餘元計算,加上其他費用,判馮男應賠四○二九萬多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