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非骨肉 兒︰難怪自幼遭母虐
2017/01/11 06:00
新竹地方法院。(資料照/記者蔡孟尚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當了33年的兒子,直到母親向法院提告,才證實自己果真不是媽媽的骨肉!
婦當年抱養 提無親子關係之訴
陳姓婦人指控33歲兒子忤逆,連父親過世也不返家奔喪,並揭發他是「抱回來養的」;兒子則反控母親從小就對他冷酷無情。法官最終根據親子鑑定,判決確認這對母子親子關係不存在。
陳婦說,71年她產下第3胎,因3胎都生女兒,在婆家傳宗接代觀念下,得知堂兄陳姓醫師經營的婦產科診所,有產婦因故不便照顧新生男嬰,陳婦由丈夫出面與產婦溝通,將男嬰抱養充作親生,並負擔所有生產及治療費用。
因陳婦當年已報三女出生,次年才由她擔任助產士的母親,出具男嬰出生證明,向戶政機關登記為長男。
陳婦後來認為林男長大後,對父母多有忤逆,行為不端,離家多年未曾聯絡,連父親過世也不回家奔喪,母子形同陌路,去年底憤而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男子13歲離家 父還謊稱是親生
林男反駁,自幼未獲母親善待,經常被打罵、罰跪,13歲時即已離家。他坦承年少時曾有許多讓母親傷心的表現,但離家後想要與父母親聯絡,均不被接受。
已非血親 法官確認無親子關係
直到有一天,林男驚覺母親對他如此冷酷,可能是因為自己並非她親生骨肉,但詢問父親,父親強烈否認,強調是他們夫婦親生。林男說,他不知何以母親會在父親死亡後,才提起這起確認血緣不存在的官司。
經醫院進行親子鑑定,確認陳婦與林男之間並非母子。林男說,對血緣鑑定結果證明2人不具親子關係,他並無意見。
法官認為,母子之間既未存有真實血緣關係,而收養關係亦經母子合意終止,因此確認雙方已不存在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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