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前妻全裸視訊?高雄男遭控性侵「羈押40天」冤獄獲賠12萬
楊姓男子視訊和看女友全裸餵奶,手機鏡位不是自拍,趕緊報警救人。示意圖。(情境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楊女男子接到前妻小美(化名)傳訊說她有危險,請幫她報警,接著又接到小美打來的視訊電話,楊男接通後看到她全裸抱著小孩餵奶,且神情怪異,警獲報「救出」,小美指控遭前夫陳姓男子性侵,但法官還陳男公道判無罪定讞,倒楣的陳男因此案被檢方羈押40天,他聲請冤獄賠償,獲12萬元國賠。
判決指出,去年1月9日晚間,陳姓男子和小美相約吃飯,小美帶著襁褓中的女兒赴約,兩人吃完飯後,一起回到陳男的住處;回家後,陳男疑似吃醋小美和同學楊姓男子走得很近,但小美認為已經離婚1年多,陳男無權干涉她的私人交友,兩人為此鬧翻開始吵架。
口角衝突過程中,小美打了兩次電話給楊男,但楊男都沒有接到,小美又傳訊告知,稱自己有危險,請楊男幫她報警,楊男還沒看到訊息,此時剛好接到小美打來的視訊電話,楊男接通後,看到鏡頭另一端的小美竟然全裸,且抱著小孩正在餵奶,明顯不是她自己拿手機拍攝的鏡位,陳男也接過電話,質問楊男和小美是什麼關係。
陳男在電話中威脅說要讓楊男死,之後電話便掛斷,楊男擔心小美被人強迫、有危險,報警後先前往她住處發現她不在家,之後小美就傳陳男的地址給他,楊男趕緊帶著小美父母和警察前去「救人」。
但警察和父母到場後,小美神色自若,也沒有向父母或警察求援,離開陳男家後,小美母親找律師協助,在律師建議下去醫院驗傷,但小美也沒說自己被性侵,而是律師得知兩人曾發生性行為後,小美才去驗下體,檢出有陳男的DNA。
小美事後雖提告性侵,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她又改口稱自己是自願和陳男發生性行為,由於證據不足加上小美說詞反覆,法官判陳男無罪定讞;而陳男被此案被檢察官羈押40天,隨即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法官雖認為法院是依據小美指證而依法羈押,程序並無違法,但羈押將陳男從家庭與社會中隔離,對心理、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打擊,因此裁定由國家補償陳男1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