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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學姐夜遊突熊抱親吻 國立男大生下場出爐

2024/06/14 07:16

國立男大生約學姐散步,涉嫌趁機熊抱、親吻,被高雄高分院判處拘役5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國立大學楊姓學生凌晨約碩士班學姐散步,途經鐵道園區天空雲台看風景,涉嫌自她後方突襲「熊抱」、親吻,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1年2月23日清晨3點至5點,被告楊姓男大生約同系碩士班學姐A女外出散步,行經高雄市鼓山區鼓山1路鐵道園區天空雲台後,2人併坐在天橋椅子上休憩、看夜景。

聊天過程中,楊男突然將腳橫跨椅子,自A女背後環抱,涉嫌親吻脖子,並以其下體貼磨蹭其背後,涉嫌性騷擾得逞。後來A女進行校內諮商時透露上情,經實習諮商師通報校方,她並提出性平事件調查申請,同時向警方報案。

鼓山分局接獲報案,傳喚楊男到案說明後,依涉嫌性騷擾防治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並被地院判處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由於未達成和解,A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楊男坦承犯行,並已賠償部分金額,判決上訴駁回並定案。

據了解,A女要求賠償50萬元,但因楊男認為太高,因而未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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