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糾紛首次開庭 雙方激辯2個半小時
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民事部分今天首次開庭。(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商場爆發產權糾紛,原營運商主富服裝公司(NET)日前控告基隆市長謝國樑等人強盜罪,民事部分主張擁有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基隆地院今(17)日首次開庭,雙方針對訴訟範圍與調查證據,激辯2個半小時。
全案今天上午9點30分在基隆地院第九法庭開庭,承審法官曹庭毓讓市府、主富與大日開發公司委任律師充分陳述2個半小時,三方律師一度激辯,互不相讓,法官最後訂6月5日再開庭。
主富律師主張,東岸商場2樓到4樓增建的部分都由主富單獨出資興建,建物完成後,取得原始所有權,且商場增建部分都有獨立出入口,可以直達3樓,在構造上與使用上屬於獨立建物,享有獨立所有權,大日當初與市府簽的是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契約,根據「促參法」規定,OT約只涉及營運管理,並不涉及所有權歸屬,市府3月7日完成商場2樓到4樓的土地登記,已侵害主富的所有權。
市府律師則說,大日公司在與市府的合約中,主動提出要興建2樓到4樓,大日透過租金折抵方式也有出資,主富主張單獨出資興建與事實不符,再說,增建的2樓到4樓,並沒有獨立的出入口,並非獨立在原建物之外,而是附屬在原建物內;至於大日當初與市府簽約時已把2樓到4樓納入委託營運的範圍內,且主富當時也以協力廠商身分出具同意書,表明完全同意大日與市府的合約內容,與主富事後忽然主張享有所有權完全不符。
市府律師指出,主富法律上既不是建築物所有人,也不是土地所有權人,商場2樓到4樓也不是獨立部分,根本無法獨立取得產權,主富卻違法持續佔據商場。
基隆東岸商場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取得營運權,2月1日起接手營運東岸商場。但原與大日公司一起營運的主富(NET)以商場2到4樓是他們出資興建,主張擁有2到4樓的所有權,去年12月7日向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確認所有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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