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影射時力黨工涉毒 最高法院二度廢棄發回更審
時任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見圖)被時任時代力量黨工林效提告求償,更一審原命王應賠償林25萬元並刊登林的勝訴啟示,被最高法院二度廢棄發回。(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時任桃園市議員王浩宇6年前影射時任時代力量黨工林效先持有「毒郵票」遭檢方搜索;後來林效先獲得檢方不起訴,並向王浩宇求償243萬餘元也要求登報道歉。高等法院更一審原判王應賠償林25萬元並刊登林的勝訴啟示,然被最高法院廢棄發回。
最高法院說明,強制命王浩宇將法院代擬的內容以自己的名義公開於眾,是否會干預其自主決定的言論自由?又是否有其他適當方法能回復王效先的名譽?
最高法院也指,酌定精神慰撫金除有填補被害人精神上損害的填補功能外,並有慰撫性,則法院准為判命給付慰撫金時,是否影響有關回復名譽的方法?兩者之關連性為何?有同時視具體個案情節的不同而合併處理必要,故將全案廢銷發回,全案進入更二審。
全案源於,2018年3月22日,一份包裹送到林效先的辦公室,林認為包裹上的收件人不是他,他也不認識收件人,決定拒收退件。後來,基隆憲兵隊到林的住處搜索,指林涉嫌毒品案,將林帶回偵訊、驗尿,驗尿結果為無毒品反應;檢方偵結將林不起訴。
另王浩宇則於同年4月15日,在個人臉書發文並於立院召開記者會,影射時代力量某黨工持有毒郵票(LSD 迷幻藥)被查獲,質疑其涉及運毒、販毒,要求立即開除該黨工。
被影射的林效先決定對王浩宇提起民事求償243萬餘元,同時要求登報道歉。桃園地院一審命王應賠償林25萬元,且須將道歉啟事登報並上傳臉書各1日;高等法院二審加碼改判王應賠償林40萬元,並登報道歉;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改判王應賠償林25萬元,並刊登林的勝訴啟事,然最高法院將全案二度廢棄發回更審。
-
王浩宇指時力黨工涉毒 高院更一審判賠25萬元
-
影射時力黨工涉毒挨告 更一審判王浩宇賠25萬、刊林效先勝訴啟事
-
少子化挑戰 劍聲托嬰:培養孩子獨立自主
-
影射時力黨工涉毒 王浩宇一、二審皆敗訴判賠 最高院發回更審
-
影射林效先涉毒挨告 王浩宇二連敗改判賠40萬及道歉
-
這款乳霜有鍍「金」?傲人得獎內幕全曝光
-
曳引車撞護欄翻覆 台61線竹南南下路段主線中斷下午5點恢復通行
-
桃園傳國中女生刺傷女同學臉 家長提告並斥校方以意外結案
-
淡水6000元命案大逆轉!員工說溜嘴 老闆認了替17歲兒子頂罪
-
苗縣大湖鄉遭廢棄物入侵 涉案男子抓到了
-
屏縣議長周典論心臟血管阻塞掛急診 是否交保待合議庭裁定
-
打保齡球?台中Land Rover突偏移「刷整排機車」 再追撞計程車
-
猥褻女助理被嫌「噁心老人味」 大學男講師8罪下場曝
-
國道3號6車連環撞 聯結車疑未保持車距釀禍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