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隱瞞凶宅出售 900萬成交從重改判

張女隱瞞凶宅出售,導致買主權益嚴重受損,被高雄高分院從重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張姓女子以900萬出售房屋,竟隱瞞胞兄死在屋內之事,被地院依詐欺取財判刑半年,檢方指張女至今未賠償和解,要求從重量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徒刑1年。
判決書指出,2021年4月20日,被告張女委託房屋仲介陳姓女業務員,出售高雄市前鎮區透天房屋,卻隱瞞其胞兄曾於2010年12月間,因發生火災,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之事。
同年5月16日,張女在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與買主翁姓男子簽立房屋買賣契約,以900萬元成交後,她拿走618萬元,其餘款項交由其母等人。後來,翁男經鄰居告知是凶宅後,報請檢察官偵查、起訴。
張女指稱,胞兄死訊有如實告知仲介陳女,對方則說不是凶宅,不用讓買方知道,否認犯行。
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張女有期徒刑半年,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檢方不服上訴指出,案發至今3年多,仍未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和解,要求從重改判。
高雄高分院調查,據陳女指稱,被告張女曾說胞兄生病死亡,但據張女具有碩士學歷,應該很清楚現場狀況不是病死,因而認定有罪,並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