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不服非常上訴被駁 聲請憲法審查裁定不受理
布農族人王光祿不服非常上訴被駁回,聲請憲法審查獲裁定不受理。(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拿撿到的獵槍捕獵野生動物,遭判刑3年6月確定,引發原住民傳統文化與保育的爭議,總統蔡英文特赦王光祿,但除刑不除罪,檢察總長為王提起非常上訴,遭到最高法院駁回;王認為判決違憲,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2013年7月,當時54歲的王光祿因年邁母親想吃肉,便在台東山區狩獵,獵到一頭台灣長鬃山羊與一頭山羌後,被警方以持有非自製獵槍及獵殺保育類動物逮捕,最後被檢方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最高法院最後將他判刑3年6月,併科罰金7萬元定讞。
前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本案有法律上疑義,提出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受理後,召開言詞辯論庭審理,並認為本案有違憲之虞,因此首度以最高法院名義,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王光祿自己也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大法官作出釋字803號解釋,宣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處罰規定部分合憲、部分違憲,王光祿的有罪判決並未翻盤。蔡英文總統更在520就職周年典禮上,宣布特赦王光祿,想為本案解套。
不過,最高法院審理非常上訴案後,認為雖然大法官作出違憲的解釋,但原確定判決審判時並無違背法令之處。另外總統特赦王光祿,依照《赦免法》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王光祿特赦後,罪刑仍存在,僅被「免除其刑之執行」,因此駁回非常上訴。
王光祿認為,最高法院過度限縮解釋範圍,且過度限制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權,判決錯誤理解釋字第803號解釋意旨,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規定及第803號解釋解釋等,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
王光祿獲特赦除刑不除罪 監院促請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
-
檢察總長對原民狩獵有罪案提非常上訴 監委肯定法務部及高檢署
-
回流市中心 信義房屋:台中五期高CP值好宅看這裡
-
蔡總統行使任內第2個特赦令 去年520特赦布農族王光祿
-
王光祿獲特赦免關 非常上訴駁回
-
00971 野村美國研發龍頭 1/9預定掛牌
-
1/23 威力彩連25摃下期飆6.4億!今彩539頭獎落彰化
-
5億高中生冰存600多天 賴母有意年後火化原因曝
-
玄!家屬夢到弟弟微笑 14年無名屍過年前落葉歸根
-
圖謀5億假結婚 夏男要關1年半
-
夏男難繼承5億遺產 賴生「兄姊」加入爭產行列
-
打詐預算刪凍1.2億 卓揆勉警克服
-
去年打詐逮2萬人扣144億 打造165全國最大防騙資料庫
-
彰化透天厝大火》躲室內窗房間 父子亡 母女昏迷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