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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之狼1週伸爪襲胸14女 辯「就是想摸女生」判關

2023/03/29 16:42

熊姓男子在北市街頭連續襲胸襲臀性騷擾女性被害人。(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35歲熊姓男子,去年9月上旬連續在台北市騎腳踏車隨機鎖定年輕步行女子尾隨犯案,趁超越時伸出狼爪襲胸或襲臀,得逞後還會歡呼自嗨揚長離去,警方逮人後,清查他在一週之內性騷擾14名被害人,其中1女尚未成年。台北地院依1件對未成年人性騷擾罪判處7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另13件各判4月,合併執行1年4月得易科罰金48萬元。可上訴。

台北市松山警分局循監視器逮到熊男後,清查發現他連續犯案,且居無定所,有逃亡、再犯之虞,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起訴後延押至今,北院宣判時,同步裁定繼續收押2個月。

松山警方去年9月13日密集接獲性騷擾報案,在光復北路、八德路、東寧路、市民大道沿路人行道,先後有5名女子遭一名騎YouBike單車的男騎士,從側面經過時伸手襲臀、襲胸性騷擾,被害人遭襲後錯愕之際,惡狼還會高聲歡呼、回眸噁笑,甚至哼著歌加速騎車逃逸。

警方循監視器畫面,2小時後在延壽街逮獲熊男,擴大清查發現自同月7日起,在台北市區報案的14件類似案件,都是熊男犯案,經常一天連犯2、3起。

熊男在警詢、檢方偵訊時坦承自己就是監視畫面中人,坦言「就是想摸女生,我是故意的」。但法院審理時,他改口說是不小心碰到的,辯護律師要求逐一勘驗影片,和被害人指認,以確認都是熊男所犯,且是故意為之。

合議庭法官勘驗影片,確認是熊男,還曾數度拍到他在現場徘徊尋找目標,而被害人對於熊男犯案時長髮、衣服不潔類似遊民的外形特徵,也指證歷歷,且熊男警、偵詢期間也已承認,認定起訴的14件皆罪證確鑿。

北院認定熊男為逞一己私慾,騎乘腳踏車任意尋找對象,出手性騷擾隱私部位,毫不尊重他人身體之性自主權,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傷害,14罪依法量刑,其中對1名少女犯案部分,加重判刑7月不得易科罰金。

熊姓男子在北市街頭連續襲胸襲臀性騷擾女性被害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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