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二審仍判5年 居民:還是輕了點
2022/09/06 16:00
6月楊男一審宣判時,在村裡還能看到楊父騎單車的身影,如今二審結果出爐,楊父已搬離村子。(資料照,記者羅欣貞攝)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去年9月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超商潘姓女店員遭挖眼案,涉案的凶嫌楊男今年6月一審被屏東地方法院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高雄高分院今天(6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審判決5年;消息傳回案發地屏縣高樹鄉新南村,還是有居民認為,判得輕了點。
涉案的凶嫌楊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仍羈押中;今年6月一審宣判時,村民就表示「5年,輕了一點啦!」今天(6日)二審結果出爐,維持原判,村民仍憂心指出,如果楊男出獄後回到村莊,恐怕還是地方的「不定時炸彈」吧,希望到時相關機構能安置或治療,不要再回到村子。
高樹鄉新南村長張吉源等人表示,楊男的家人都已搬離村莊,原來只有楊母搬去安養院,7月時楊父也住進安養院,村民擔心如果楊男5年之後回到村裡,無人可約束他,到時怎麼辦?
事發超商最近搬了新家,還是在村裡,距舊址約100公尺,店內也準備了防身物品,讓店員遇到狀況時,能保護好自己。至於受害的潘姓女店員,早已不住在村子裡。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說明,案發後之後持續協助潘女心理諮商,每週或兩週1次,上星期已經完成第30次諮商,接續還會再提供10次諮商,只要有需要都會持續協助、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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