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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千多萬現金搶案 黃江正二審判18年

2022/08/04 09:49

犯下史上最高7千萬搶案的黃江正,在去年9月落網。(民眾提供)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黃江正在2009年犯下國內治安史上最高的7千多萬搶案,他在去年9月落網後一審判處他21年徒刑,由於他落網時曾自首交出2把改造手槍,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所以二審改判18年。

這起重大搶案發生在2009年11月23日,地點在台南市健康路及西門路口,從事黃金買賣的蔡姓男子,從銀行提款後在自家鐘表店門前,被3名持槍搶匪搶劫,蔡男姪子的妻子被開槍擊中腿部受傷;黃江正對這件搶案策劃許久,甚至沿路還更換犯案車輛的顏色,如同電影情節,接著他拿著7千多萬人間蒸發,他當時還被警方取了「張錫銘第二」的綽號。

黃江正的同夥在犯案不久後陸續落網,而且有部分共犯還已經服刑完畢,重新回歸社會,但警方卻遲遲沒有黃江正的蹤跡,甚至一度懷疑他已經偷渡出國,不過他前女友突然有了一棟房,讓警方確定他的行蹤可能還留在台南,後來警方嚴密監控他的老家,最後發現他有回家的跡象,循線追查發現他在安平區租屋,過著低調的生活,也不敢用手機。

但是當警方問到贓款下落時,黃江正回答都用在逃亡的花費中,他每次租屋都一次租下好幾間套房,只是為了避免警方追到他,12年來沒有一天睡好覺,一審以槍炮、強盜等罪嫌判處21年。

由於警方在搜索時,黃江正主動交出2把改造手槍以及多發子彈,也傳喚警方作證,確定符合自首的要件,所以依法減刑,在二審改判18年,在另科罰金的部分則是從一審25萬,改判為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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