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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戴假髮扮女搶匪 持槍搶檳榔攤得手8800元判7年

2022/06/05 14:00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7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洪智全戴假長髮持空氣槍,前往基隆市某檳榔攤行搶,女店員只好交出8800元。洪男得手後,連同香菸、蘆筍汁等商品一併搶走,同日晚間6時許,被警方逮捕送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7年。

檢警調查,洪男於案發今年2月6日凌晨2時35分,搭計程車前往該檳榔攤,要司機到檳榔攤前方等候。洪男下車後,在檳榔攤外戴上假長髮偽裝成女性,走進檳榔攤謊稱要買香菸、蘆筍汁及打火機,趁著女店員回頭拿取商品時,拿出空氣槍抵住店員大腿,要她交付現金。

女店員擔心受傷,只好交出8800元,洪男便將現金及商品,一併帶走,隨即脫下假髮再搭計程車逃離現場。

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詢問司機後才知犯嫌竟為男性,當晚6時拘票到洪男住處逮人,並起出犯案用的空氣槍及假髮。而空氣槍經刑事局鑑定後,確認無殺傷力。

洪男向法官承認犯行,並表示已賠償被害人9千元,取得對方原諒,雙方達成和解。

法官當庭勘驗,扣案空氣槍,發現該槍外觀完整,金屬材質且質地堅硬,槍面均刻有花紋,滑套可正常滑動,彈匣可上膛、退膛,與真實槍枝外型相仿,若未仔細查看會認為是具殺傷力的手槍,且該槍身為堅硬金屬材質,如對人揮擊生命、身體、安全構成威脅,具有危險性。

法官認為,洪男正值壯年卻持兇器強盜,已觸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考量他犯後承認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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