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不滿女記者報導 詛咒絕子絕孫被判刑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林姓警員處理民眾質疑攝影取締違停,引發爭議,不滿蘋果日報黃姓女記者報導內容,在臉書與YouTube貼文,指名道姓詛咒「全家大小絕子絕孫不得好死」。新竹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沒有人應該活該公然被詛咒,依公然侮辱罪判林拘役20日。
前年3月23日,新竹縣陳姓姊弟懷疑林姓警員以手機拍攝違規停車,到警局理論時爆爭執;混亂中陳女不慎將林手中的額溫槍拍落,遭林以妨害公務名義欲逮捕,再作勢以柔道「大外割」方式壓制陳男。
前年4月5日凌晨,陳女酒後遺失手機,哭泣到派出所求助;林上前安撫無效,持辣椒水對著陳女說「妳有吃過、喜歡吃辣嗎?」連噴陳女的臉兩次,依妨害公務壓制逮捕上銬。新竹地院認定兩案執法違反比例原則,分別依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犯傷害罪,各處拘役55、50日。
期間,林員因不滿蘋果日報黃姓女記者報導內容,去年7月在竹北分局內登入臉書與YouTube,公然貼文,指名道姓稱黃女「全家大小得報應,絕子絕孫不得好死」。
法官指出,社會中雖有言論自由,也不能恣意辱罵他人,沒人應該活該公然被詛咒,若林員不滿黃的報導,也應以理性表達意見做出回應,或提出證據澄清,社會大眾自有公評,但林卻在網路上辱罵黃,使對方長時間精神、心裡感到難堪與不快。
換個角度與立場,試問林男為警員,若有被舉發違法的民眾自認冤枉,公然在網路上PO文詛咒林絕子絕孫,被告又有何感受?一般人絕對無法忍受,這類狀況顯然不應存在社會上。
法官認為,林員在網路上留言公然貶損黃姓記者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得知對方提告,仍繼續攻擊,使黃女認為已無和解可能,難認有悔意,本應從重量刑,考量林坦承事實,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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