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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警盤查引不當執法質疑 議員提案警上講習列升遷、考績評比

2021/04/26 15:16

桃園市議員黃敬平(左)今在桃園市議會提案,請桃園市政府法務局辦理「提升警察職權行使法治素養暨保障人權法律觀念講習」,並列為員警異動陞遷與年終考績評比,獲得議員涂權吉、徐其萬、李家興及簡智翔連署,提案通過,由桃園市副市長李憲明(右)代表收下提案書。(記者魏瑾筠攝)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針對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員警日前在街頭盤查藝術家詹慧玲被拒,在街頭上演「大外割」將她壓制在地後,依涉犯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引發疑似執法不當疑慮;桃園市議員黃敬平今在議會提案,請桃園市政府法務局辦理「提升警察職權行使法治素養暨保障人權法律觀念講習」,並列為員警異動陞遷與年終考績評比,獲得議員涂權吉、徐其萬、李家興及簡智翔連署,提案通過,並由副市長李憲明代表收下提案書。

具有律師資格的桃園市法務局長周春櫻表示,員警對人或處所臨檢,若產生過當疑慮,都是由警方將證據蒐集齊全送至地檢署繼續偵辦,而地檢署每年都會整理相關個案至各分局進行教育訓練,據了解,今年度的教育訓練剛結束,後續會再與警察局研究是否由法務局舉辦講習;警察局對此回應,任何能夠協助增加員警法律素養的方法都非常歡迎。

黃敬平提案指出,中壢警分局警員於盤查時,疑似有違比例原則造成舉國譁然,對此,應強化警察同仁法治觀念,於搜索、盤查、扣押應留意切勿違反人身自由限制與比例原則衡平,落實憲法、刑事訴訟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所定法益保障。

黃敬平說,此法治講座課程應由法務局負責講座課程規劃,邀請法學專家學者、地檢署檢察官、執業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開課,警察局負責提出上課單位名冊,包括但不限於保安大隊、各分局偵查隊、派出所等外勤人員。

黃敬平提到,為了鼓勵警察同仁參與法律講座課程,警察局應將報名參與對象列為人事升遷、功獎考評正面提敘,以提高同仁參加研習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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