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牌重機停汽車格錯在哪?他被檢舉挨罰 網友傻眼:扯到爆
2021/04/14 18:3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項規定,250CC以上的黃牌大型重機車行駛及停放都要比照小型車辦理。而有網友就發現,自己在2月時將黃牌重機停放在汽車格內,沒想到卻被人檢舉,還因此吃上罰單,這讓他相當不滿,認為自己明明照規矩停,究竟錯在哪裡?
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表示,自己是一輛黃牌重機的車主,近期收到一張罰單,是他在今年2月24日將愛車停放在路邊汽車格時,結果被他人於3月2日檢舉「停車車種不依規定」,並罰鍰600元,這讓他完全不能接受,錯愕大喊「黃牌重機不能停機車格,現在連汽車格都會被開罰了,試問要停哪裡?」
貼文一出,網友也紛紛在下面留言回覆,「開單的員警不合格」、「檢舉的也是低能」、「這一定是找不到停車格的人檢舉的」、「申訴一下就好啦」、「檢舉人沒知識就算了,開單單位居然連看都不看」、「瞎眼的開單員警,扯到爆」、「還要自己花時間去申訴真的哭」、「這小隊長素質有夠差」、「這個可以申請國賠嗎??XDD,亂開單害我還要請假去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