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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生走歪路!竟當「宅男」竊電種大麻 5人全判刑

2021/02/18 16:49

彰化警方近年破獲多起民宅種植大麻案件。圖為示意圖。(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一群8年級生承租數棟民宅,整日窩在屋裡栽種、製造大麻,由於生產過程相當耗電,便將電錶破壞改裝,降低用電,每月僅需付10多元,但經台電勘查起疑,發現遭竊電45萬多元,遂而報警,警方破門發現,屋裡到處種滿大麻,將主嫌王男、楊男、鄭男、高男等5人依違反毒品防治條例與竊電罪嫌法辦。彰化地院審理,判處王男等人7年6月至2年8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王男(28歲)於2016年9月起在溪湖鎮承租民宅,栽種、製造大麻,2018年2月,以月薪35000元,聘僱鄭男(26歲)、高男(29歲)幫忙種植,後來鄭、高2人有意另尋場地種大麻,楊男(30歲)得知,便將已在北斗鎮承租的一棟4樓透天民宅,再分租3、4樓給鄭、高2人。

楊男不只當二房東,還將原本生產大麻的設備留給兩人,甚至義務指導如何種出更好的大麻等,還貼心的找來工人,將台電電錶內部齒輪破壞,致計量失準,每月只要繳交10多元。

由於種植大麻需耗費大量冷氣、除濕機,屋內經常燈光通明,空調也常常作響,電費卻只有一點點,已引起台電質疑,因此前往勘查,才發現電錶已遭破壞,遭竊電45萬6995元,因此報警,進而破獲溪湖、北斗大麻農場,但王男卻不死心,2019年1月,又在大村鄉承租民宅重起爐灶,並找來27歲楊男合作,但不到3個月就被破獲,大麻都來不及成熟就又被逮。

王男等人坦承犯行,惟北斗場主楊男否認犯行。彰化地院審理,眾人製造二級毒品罪屬實,王男累犯,分處4年6月、5年6月,合併7年6月徒刑,鄭男、高男、楊男又犯竊取電能罪,且未與台電和解,各處3年、2年8月、5年10月徒刑,另一楊男處2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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