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被質疑變造錄音檔 北檢強勢反擊:不會拿石頭砸自己腳
立委受賄案,台北地院今20日提訊在押立委蘇震清。 (記者塗建榮攝)
首次上稿14:38
更新時間17:09(新增北檢新聞稿內容)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立委蘇震清因涉及立院集體貪污案被羈押,台北地院今提訊蘇震清,其律師團質疑檢方的錄音檔案疑似遭變造。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黃嘉妮當庭反駁不是事實,強調律師當庭做出嚴重指控前,沒向檢方查證,不但污辱偵查團隊,也打擊蘇震清所稱的「人民期待很高的司法」,檢察官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希望回歸理性討論及法律辯證。
北檢今下午發新聞稿澄清表示,針對蘇震清家人於法庭外質疑有關李恆隆於109年8月10日偵訊影音光碟的部分有雜訊遮蔽一事,檢察官於偵訊時均同時有2套錄音設備同步錄音,針對蘇震清家人的質疑,檢察官已於法庭中明確表示,該影音光碟的音質雖有雜訊,不過並不是人為變造,北檢另備有相同內容的連續錄音檔以供檢證,且該次偵訊,李恆隆的3位選任辯護人均全程在場,偵訊結束並經受訊問人李恆隆及3位辯護人確認筆錄無誤才簽名。
蘇震清的律師團隊今指出,調閱案件卷證比對檢方訊問筆錄和偵訊錄音光碟內容時,發現多處錄音出現嚴重干擾雜訊,包括長達46分鐘的「嘰嘰聲」,遮蔽檢察官與李恆隆的偵訊談話,完全聽不清楚在講什麼,律師找聲紋鑑定公司檢視,認為有多段錄音檔經變造剪接、疊加。
公訴檢察官黃嘉妮今則當庭澄清,指所有的偵辦團隊,包括調查官、書記官、法警及檢察官,均非常注重且嚴守正當的法律程序,避免將來因程序上的爭議,而有可能被潑髒水或誤解的可能,關於偵查中的錄音及錄影設備,檢方偵訊前,書記官會先確認相關設備可以正常開啟,同時為了保障被告的辯護權,檢察官也會向被告確認是否有律師陪同以及是否需要律師在場。
黃嘉妮解釋,北檢偵查庭的影音設備有2套,一個是錄音加錄影,同時收錄影像及收音,另一套設備則是為預防錄音及錄影設備出問題,另外設置了獨立的錄音檔案,在確認開庭時,檢察官會等書記官按下錄音及錄影設備後,2套設備即同步開啟。
黃嘉妮指出,關於蘇震清辯護團隊的誤解,經查是影音設備開啟時,雖然有亮運作中的紅燈,但後來檢視今年8月10日的李恆隆偵訊光碟,才發現當天的錄音設備出現收音雜訊,從一開始偵訊至第43分鐘,均呈現雜訊而無法收音,一直到第43分至1小時20分之間才恢復正常;不過錄影的影像並無問題,有清楚錄到李恆隆當時有3名辯護人陪同開庭。至於第二套備用的獨立錄音檔案,則沒出現任何收音問題,從一開始的第1分鐘至最後一分鐘,都是連續及正常收音。
黃嘉妮指出,台灣的司法需要大家的努力,檢察官及偵查團隊恪忠職守,對於程序正義及實質正義,都有所要求並希望能達成,此案為歷史性的案件,廣受社會矚目,檢察官不會也不可能違反刑事訴訟法的最基本要求,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黃嘉妮也藉此機會呼籲,北檢急需立法院提供更多預算,更新錄音及錄影設備,尤其北檢承辦案件數非常多,設備可能過度使用而導致效能不彰,此次蘇震清辯護人的誤解,希望能喚起社會及立法院的注意,提升檢調機關硬體設備及蒐證工具,避免因設備問題而對蒐證產生誤解的情況再次出現。
針對蘇震清律師團隊提到,向法院聲請調閱光碟時,曾遭到刁難而有遲誤的情況;黃嘉妮當庭強調「絕對是誤解」,指全案於今年9月21日移審法院時,已同步將偵訊光碟325片一併移交給法院,辯護人調取偵訊光碟的數量非常多,法院書記官也需要合理的作業時間,絕對不是刁難。
檢方為避免辯護律師出現誤解,今天也當庭將今年8月10日的李恆隆偵訊筆錄所對應的錄音及錄影檔案,及獨立的錄音檔案呈給法官,讓辯護律師能以最快的速度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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