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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看守所過中秋 高院裁定續押確定

高院今天傍晚裁定蘇震清(右)抗告駁回確定,蘇震清至少收押禁見3個月,將首度在看守所過中秋節。(資料照)

高院今天傍晚裁定蘇震清(右)抗告駁回確定,蘇震清至少收押禁見3個月,將首度在看守所過中秋節。(資料照)

2020/09/29 18:0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被控收賄2580萬元,協助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爭奪SOGO經營權,連助理余學洋也收賄124萬元,案經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院認為蘇震清供詞顯有避重就輕之嫌,有羈押必要,將蘇震清、余學洋均續押禁見;蘇震清不服,上週六(26日)向高等法院抗告,高院今天(29)傍晚裁定抗告駁回確定,蘇震清至少收押禁見3個月,將首度在看守所過中秋節。

此外,余學洋也被北院羈押禁見,今天下午已向高院提抗告。

北院裁定指出,蘇震清經法官訊問後,雖坦承有起訴書所載與李恆隆間的支票金流等事實,但否認有被控有利用職務取財物的貪污犯行,辯稱與李恆隆間金錢往來是借貸關係,但北院依相關人證及證據認定蘇犯嫌重大。

此外,蘇震清供述與共犯、人證供述並不一致,與余學洋有上下隸屬關係,又比對李恆隆等人證述及監聽譯文或存摺存提款憑條也有所有出入,認定蘇震清有勾串共犯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

北院也認定,蘇震清所涉所之罪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基於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乃基本人性,蘇震清身為立法委員,有相當能力及資力,有畏重罪訴追而逃亡高度可能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而有羈押原因,因此諭令將蘇震清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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