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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郭美珠「老巫婆」 台語歌后劉燕燕判拘役40天

2020/10/28 17:26

劉燕燕(左)兩度在法庭內外辱罵郭美珠(右)再次挨告,台北地院依2次公然侮辱罪,併判劉燕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40多年前唱紅「為錢賭性命」、「攏是為著你」等台語名曲的台語歌后劉燕燕,7年前輕生獲救,3年前她爆料當時輕生是遭資深歌仔戲演員郭美珠「設局」,郭美珠告她誹謗,法院已判劉拘役35天定讞;官司期間法院開庭,劉燕燕兩度在法庭內外辱罵郭美珠「賤人」、「下地獄」、「七十好幾的老巫婆」,再次挨告,台北地院依2次公然侮辱罪,併判劉燕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劉燕燕(本名劉碧華)曾經自爆年輕時與中壢李姓角頭相戀生子,近年她想替兒子認祖歸宗,但未能成功,於2013年輕生,幸運獲救;2017年2月她舊事重提,向網路媒體爆料指稱,當初是被郭美珠勸誘「設局」,才會一時想不開。

郭美珠認為劉燕燕所言不實,控告劉燕燕誹謗罪並求償,法院去年已判劉拘役35日、可易科罰金3萬5000元定讞,民事方面也判劉燕燕應賠償郭美珠30萬元。

台北法院審理期間,劉燕燕又節外生枝,2018年10月2日開庭,庭訊結束,劉燕燕在法庭外沿途飆罵郭美珠「賤人」、「下地獄」、「不得好死」,郭美珠告她公然侮辱。方。

2019年7月4日開庭時,劉燕燕變本加厲,竟當庭、當著法官、檢察官的面,辱罵郭美珠「七十好幾的老巫婆」、「不夠大牌」、「下地獄」,郭美珠追加再告一次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2罪併案起訴。

北院審理時,劉燕燕仍否認犯行,辯稱郭美珠已經70多歲,她也已60多歲,才會說郭美珠「老」,而且「巫婆」也有「好的巫婆」,不具貶意,但法官不採信辯詞,認定劉燕燕公然謾罵郭美珠,貶損郭的人格與社會評價,不尊重他人名譽,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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