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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台南蘇大媽「永久不歡迎人物」 白沙屯拱天宮挨告誹謗

台南知名檢舉達人「蘇大媽」蘇姓婦人,6月初跑到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滋事、挑釁。(翻攝自臉書粉絲團「用心賞廟會」)

台南知名檢舉達人「蘇大媽」蘇姓婦人,6月初跑到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滋事、挑釁。(翻攝自臉書粉絲團「用心賞廟會」)

2020/10/22 19:06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台南知名檢舉達人「蘇大媽」蘇姓婦人,6月初到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滋事,迫使拱天宮張貼公告,將她列為「永久不歡迎人物」。不料,蘇婦認為公告內容損害她的名譽,報警提告廟方管委會主任委員、總幹事2人涉犯刑法誹謗罪嫌,但經苗栗地檢署偵查,認被告2人是「善意為之」,予以不起訴處分。

蘇婦於6月5日出現在拱天宮周邊,滋事糾紛不斷,還得報警處理,讓廟方不堪其擾,管委會當日召開緊急會議,於6月6日在拱天宮門口公告蘇婦為「永久不受歡迎人物」。

該公告主旨為「即刻起禁止蘇姓女子進入本宮各處所,特此公告」。公告事項為「來歷不明之蘇姓女子自昨(5)日出現於白沙屯後,屢屢於本宮內外尋釁滋事,辱罵毀謗本宮工作人員、志工、信徒,嚴重擾亂本宮及白沙屯一地之安寧秩序;雖經工作人員及前來處理之員警多次勸導、制止仍未改善,本宮為維聖廟莊嚴,使各地善信能安心參香,本宮決議公告該蘇姓女子為永久不受本宮歡迎人物」。

該公告並載明「禁止蘇姓女子進入本宮;禁止蘇姓女子進入本宮餐廳;禁止蘇姓女子進入、留宿本宮香客大樓」等措施。

蘇婦認為拱天宮公告含有不實內容,足以損害她的名譽,報警提告拱天宮管委會主委、總幹事2人涉犯刑法誹謗罪嫌。

拱天宮管委會主委、總幹事2人均否認有誹謗犯行,稱當時是因蘇婦已先與信徒及附近民眾發生衝突,6月5日、6日2次都有報警處理,所以他們才貼出公告,主要是為了維護拱天宮、信眾之權益,同時也為了避免再有其他人與蘇婦發生衝突,他們本意沒有要誹謗蘇婦。

檢方調查,公告裡面所提到蘇婦與信徒、工作人員發生衝突乙節,核與白沙派出所警員、埔口派出所警員所出具之職務報告相符,且蘇婦於6月5日、6日因與民眾發生衝突,並對到場處理之員警有疑似妨害公務之犯行,有地檢署處分書、起訴書各1份在卷可查。

檢方認為,由是觀之,被告2人依據拱天宮管委會所收到相關信眾、工作人員反應之資訊而製作及張貼公告,顯示2人於發表該公告所載內容前,已為相當之查證,並因此確信其為真實,依對刑法第310條要件之說明,應推定2人主觀上係以善意為之,而切缺妨害蘇婦名譽之真實惡意。

檢方指出,況從公告全文,也可知該公告之主旨當在表明不歡迎蘇婦再到拱天宮,同時表明不讓蘇婦繼續入住香客大樓之意,公告內容所提到蘇婦與工作人員、志工、信徒間的衝突,無非背景說明。是被告2人所辯他們用意並不在誹謗蘇婦等語,也非無據,因此,被告2人所為核與刑法誹謗罪之要件有別,自難僅依蘇婦之指訴,即認被告2人有誹謗之情事。

蘇婦於6月5日出現在拱天宮周邊,辱罵工作人員、信徒、志工等,滋事糾紛不斷,廟方不堪其擾,管委會翌日公告蘇婦為拱天宮「永久不受歡迎人物」。(記者彭健禮翻攝)

蘇婦於6月5日出現在拱天宮周邊,辱罵工作人員、信徒、志工等,滋事糾紛不斷,廟方不堪其擾,管委會翌日公告蘇婦為拱天宮「永久不受歡迎人物」。(記者彭健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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