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嫌陳伯謙改判無期徒刑 華山分屍案爆發近兩年大事紀
2020/04/07 12:19
高院仍認定陳伯謙涉嫌強制性交殺人等罪,但強制性交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符合自首要件,因此改判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華山分屍命案」兇嫌陳伯謙,前年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涉嫌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7大袋棄屍,一審判陳死刑。高等法院審理時,陳否認殺人指控,咬定凶嫌是華裔美籍男子ERIC,死者父親高父痛罵陳至今還卸責、無悔意,根本是「惡魔、人渣」,應判死刑,高院仍認定陳涉嫌強制性交殺人等罪,但強制性交殺人罪、遺棄屍體罪符合自首要件,因此改判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以下是轟動全國的華山分屍命案大事紀:
2018.05.31:高姓女學員到華山藝文園區聽講座,曾到「野居草堂」飲酒聊天,後來音訊全無。
2018.06.18:警方曾帶搜救犬前往草堂尋找,逮捕涉有重嫌的陳伯謙,並找出遭丟棄7大袋屍塊,6月18日陳遭收押。
2018.08.14:台北地檢署以陳伯謙承認殺人犯行,且事證明確,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陳並求處死刑。
2019.08.05:一審時陳伯謙改口殺人者是華裔人士「ERIC」,不是他,台北地院仍判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9.08.27:高等法院召開移審庭,訊後以殺人犯嫌重大、有逃亡之虞,當庭將陳伯謙收押禁見。
2019.09.19:高院首度開庭審理華山分屍案,陳伯謙否認殺害高女,高父痛罵陳為「人渣」。
2019.12.10:被害人家屬向陳伯謙求償約1500萬元,台北地院首度開庭,陳的律師指稱殺人者是「ERIC」,法官反問,陳為何在警訊、偵查時都坦承殺人棄屍?
2020.04.07:高等法院認定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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