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同業搶生意 檢舉達人嗆「見一次打一次」
2020/03/25 20:17
陳男因不滿羅男與他競爭搶拍民眾亂丟菸蒂照片賺取檢舉獎金,嗆「見一次打一次」,法院依強制罪,處陳男拘役40天。圖為檢舉亂丟菸蒂照。(資料照,記者彭健禮翻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環保檢舉有獎金,苗栗縣環保局受理亂丟菸蒂、吐檳榔檢舉案,去年就發出500多萬元獎金,環保局統計,曾有單一檢舉人月入20萬元;「檢舉達人」之一的陳姓男子不滿「同業」羅姓男子搶生意,嗆「見一次打一次」,結果被羅男錄下提告涉嫌妨害自由。苗栗地方法院依強制罪,處陳男拘役40天。
陳男因不滿羅男與他競爭搶拍民眾亂丟菸蒂照片賺取檢舉獎金,於去年10月19日上午近10點,在頭份市重光醫院前,嗆羅男「你上次為什麼搶我生意」、「我跟你講你下次再這樣子,我見一次打一次,有聽到嗎?」
不過,陳男疑似忘了羅男也是「檢舉達人」;羅男把陳男言行,用隨身密錄器所錄下,報警提告陳男妨害他檢舉他人違規賺取獎金的權利,涉嫌妨害自由。陳男見錄影影像證據,坦承有對羅男說上開話語,但否認有妨害自由之意。
檢方偵查認為,陳男的言行對於他人之生命、身體等,以強暴脅迫手段加以危害要挾,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構成刑法強制罪,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陳男已值壯年,本應思憑理性溝通及解決問題,竟因細故而為本件犯行,未能尊重他人自由權益,造成羅男心理畏懼及妨害其行使之權利,破壞社會秩序;兼衡其素行、 犯罪之動機、手段等,及其迄今未為任何彌補其過錯之措施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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