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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涉殺人案 一審判刑15年

2019/12/31 12:40

24歲前童星王欣逸曾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資料照,東森提供)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的24歲前童星王欣逸,2016年7月間在桃園市蘆竹區參與青少年鬥毆事件,導致才剛國中畢業的曲姓少年重傷,在醫院昏迷半年不治身亡,王欣逸與同夥分別被依殺人、共同傷害致死罪起訴,一審桃園地院今天審理終結,王欣逸判刑15年。

其餘同夥,包括30歲林柏昌涉共同傷害致死罪判13年、26歲林政豪涉共同傷害致死罪判13年、25歲陳露無罪。

王欣逸等人未出庭聽判,僅曲姓少年媽媽到庭,她聽到陳露被判無罪,忍不住眼眶泛紅說,陳女才是最初起頭的人,如果沒有她召集,就不會發生這些事,她每次開庭都一定到,就是為了要為兒子討公道。

曲媽媽說,她就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兒子從事發到過世,都沒再可以跟她說一句話,是她一輩子的遺憾,而王欣逸等人的刑度也太低,至少要無期徒刑,而他們從案發至今都沒一句道歉,也毫無和解誠意及意願。

全案起因於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的糾紛,葉姓少年找上表姊陳露幫忙撂人,並輾轉找來王欣逸、林柏昌、林政豪等人,帶著西瓜刀、球棒分乘2台車前往,抵達蘆竹區奉化路、南順五街口時,見李姓少年帶著3名友人赴約,下車就是一陣亂打亂砍,其中,曲姓少年因行動不便,遭王欣逸等人持刀揮砍、圍毆,一行人見曲男倒地失去意識後才鳥獸散,路人發現曲男倒臥在路上,才報案將他送醫急救,但曲男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仍盼不到奇蹟。

王欣逸被移送畫面。(資料照)

曲媽媽聽到判決結果,忍不住泛紅眼眶。(記者鄭淑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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