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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醫療再審》等11年終獲改判無罪 黃慧夫醫師聆判眼眶泛紅了

2019/12/19 11:15

醫師黃慧夫(中)得知獲判無罪確定後強調必須力推「防禦性醫療」。左為詹義豪律師、右為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黃明展律師。(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大醫師整形外科醫師黃慧夫2008年在亞東醫院任職時,為受傷少年動手術,少年後來自行轉院,右腿卻因缺血性壞死而截肢保命,黃遭控業務過失致重傷罪,高院二審原判黃4月徒刑,後在司改會義務律師團努力下聲請再審,高院今改判黃無罪。黃第一時間得知後眼眶泛紅,並在法院外強調必須力推「防禦性醫療」。

這是國內首件醫療再審案件。黃慧夫表示非常感謝本次合議庭法官,願意再度聽他答辯,讓他可以公平伸冤;他也說,他看病是非常謹慎的醫生,但因司法不公平審理,讓他知道,不是謹慎就得以解決,還要擔心司法對他的傷害,故他一直強調要有防禦性醫療,因為除了自我保護外,「這個國家、社會、司法制度都不會保護我」。

防禦性醫療指的是醫師為了避免遭病人責難甚至提告,醫師所有的醫療行為,有別於醫師過往以病人最大利益作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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