覬覦KTV女同事 色男撿屍回家性侵偷拍性愛片
2019/09/03 06:15
「小華」不勝酒力,吳男幫她叫計程車卻載到其租住處乘機性侵。(情境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吳男在某KTV當服務生,覬覦女同事「小華」(化名)許久,去年7月有同事離職,多名同事在KTV包廂內飲酒唱歌歡送,「小華」不勝酒力,吳男獻殷勤叫計程車卻載到其租住處乘機性侵,且手持攝影機拍下性交過程及小華裸露的鏡頭,小華醒來後覺得怪怪,一時不知如何反應,回家後確定被性侵而提告,警方在吳住處查到上述性愛影片檔案,成為他性侵鐵證,事後以39萬和解,法官判2年緩刑5年。
而39萬賠償金,吳某已支付3萬元,其餘分36個月支付每月1萬元,一期未付視同全部到期,小華可聲請民事強制執行,情節嚴重可由檢察官聲請撤銷緩刑。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吳男與小華都是某KTV服務生,去年7月有同事要離職,當月31日多名同事在包廂內飲酒唱歌開歡送會,至翌日清晨6時小華不勝酒力,吳立即呼叫計程車過來,未經許可將小華載到他住處2樓房間休息。
藉由幫她擦拭身體,換上他的T恤給小華穿,見小華已不醒人事,竟乘機性侵,過程中還錄下小華隱私部位,脫掉小華褲子(僅剩T恤),讓她正面躺在床上性侵,而左手持攝影機,將小華胸部、陰部等身體隱私部位,及雙方性交過程全拍下來,將電磁紀錄傳送電腦主機,供自己欣賞。
小華酒後醒來,對於雙方性交記憶模糊,當下若無其事離開。回家後則報警處理,檢警持搜索票至吳某住處搜索,扣得儲存上述性愛檔案之電腦主機,吳並交出攝影機1部及記憶卡1張,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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