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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準備上新聞」男臉書嗆殺人 獲判無罪原因是…

2019/06/01 21:05

鄭姓男子臉書PO「陳ⅩⅩ小姐要準備上新聞」、「我會殺人的」,陳小姐報警處理。法官認為鄭男並無將惡害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通知陳女犯意,只是單純在外揚言加害,兩者之間仍有差異,判處無罪。(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鄭姓男子與陳姓女子有刑案爭訟,陳女發現,鄭男在臉書刊載威脅她人身安全內容貼文,報警處理。但苗栗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為,鄭男並無將惡害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通知陳女犯意,只是單純在外揚言加害,兩者之間仍有差異,故判處鄭男無罪,可上訴。

鄭男在臉書頁面張貼「哇酒醉幻想症陳ⅩⅩ醜女小姐要準備上新聞」、「再繼續幻想顛倒是非啊,再繼續毀我人生啊,要死也拉所有人一起…最後,我會殺人的,哪天突然出現一刀封喉都不知」、「 別惹一個死一半的人」、「到時候一樣列入死亡名單,陳ⅩⅩ小姐,鄭ⅩⅩ先生,真的…拜託,死亡前我不想在(應為再)殺任何人,泥馬別一個一個報名來,目前就這兩畜生,別再多了」。

陳女說,與鄭男曾經是臉書好友,但因發生刑案爭執,鄭男將她從朋友名單刪除,並且封鎖。後來申請別的臉書帳號觀看鄭男臉書,才得知鄭男言論,讓她大吃一驚。

鄭男於庭訊時聲稱,臉書所指的陳女另有其人,並非報警的陳女。

法官則認為,當時陳女於臉書並未發表動態消息,與鄭男貼文所稱「發什麼鳥動態」不符,鄭男所稱此陳女非彼陳女,並非不可能。

另外,鄭男已經解除與陳女臉書好友並且封鎖陳女,陳女已經無法觀看鄭男貼文,而是陳女主動申請其他臉書帳號才得知貼文內容,難以認定鄭男有何將惡害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通知陳女犯意,難以構成恐嚇罪,因此判處鄭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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