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討賠款還性侵前女友 78歲翁判刑1年8月

2018/05/19 00:18

老翁性侵前女友,台中高分院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老翁有期徒刑1年8月。(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老翁騎車載前女友出門時出車禍,經過調解後賠償前女友10萬元,但事後老翁竟向前女友要回10萬元,還要對方每個月給他1萬元,並要求恢復男女朋友關係,並不顧對方拒絕,將人壓在沙發上性侵,台中高分院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老翁有期徒刑1年8月。

《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張姓的78歲老翁向女友阿美(化名)要回10萬後,以擔心阿美女兒會向他追討賠償金為由,要阿美每個月給他1萬元以防她女兒發覺,並要求恢復男女關係。

但是女方拒絕後,老翁竟將對方壓在客廳沙發上性侵,逞慾後到浴室沖洗後離去;案發後阿美立刻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

之後老翁在警方偵詢時辯稱是阿美將手伸進他的內褲裡撫摸,他有向對方表明不要做愛;但之後在偵查時卻改口說是對方求歡,法官認為是老翁心虛瞎掰,不採信說詞。

原審認老翁罪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但因在高分院審理期間與阿美達成和解,對方不願意老翁被判緩刑,但也不必關很久,希望他能在牢裡反省一下,最後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8個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