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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弱智聽障女還產嬰 7旬老翁判3年10月

楊男100年間在桃園後火車站附近認識聽障女小蓉(化名),利用她智能不足,乘機性交且產下1名女嬰,一審認為,無證據證明小蓉被楊男性侵;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定楊男利用小蓉心智缺陷,乘機性交,判處3年10月徒刑。(資料照,記者周敏鴻攝)

楊男100年間在桃園後火車站附近認識聽障女小蓉(化名),利用她智能不足,乘機性交且產下1名女嬰,一審認為,無證據證明小蓉被楊男性侵;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定楊男利用小蓉心智缺陷,乘機性交,判處3年10月徒刑。(資料照,記者周敏鴻攝)

2016/09/06 19:5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桃園楊姓老翁利用聽障女小蓉(化名)智能不足,乘機性交且產下1名女嬰,事後楊男否認性侵,表示雙方是男女朋友,一審認為小蓉雖然有輕微智障,但多少知道男女間的性事,無證據證明她被楊男性侵,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定楊男利用小蓉心智缺陷,乘機性交,判處3年10月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72歲楊男100年間在桃園後火車站附近認識小蓉,楊男利用小蓉身體障礙和心智缺陷,在小蓉不知抗拒情形下,性侵小蓉,100年10月2日,小蓉產下女嬰,送請刑事局親子鑑定後,認定父親是楊男。

楊男承認和小蓉發生性行為,辯稱小蓉常到他的租屋處向他要錢,指小蓉通常在他的租屋處從週日住到週三,雙方性行為50次以上,還說小蓉體重80公斤,他只有50公斤,案發時他年近70歲、163公分,小蓉40歲、168公分,兩人體形懸殊,不可能強迫小蓉性交。

小蓉的哥哥作證否認,認為小蓉每天要幫媽媽洗澡,如連續3天不在家,早就報警,另外,小蓉案發後常因夜間敲門或拉門聲音受驚,懷孕時還會捶自己肚子,甚至會打母親的頭部,台北榮總鑑定她已出現創傷症候群;高院認為楊男事後一再卸責毫無悔意,還未與小蓉和解,誣指對方很隨便、目的是要錢,因此判處楊男3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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