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哭訴遭狼主管性侵 未婚夫秒分手
2018/02/14 15:18
剛出社會的OL小如(化名),原有個交往多年已論及婚嫁的男友,但黃姓男主管卻對她死纏爛打,還在某次邀她看電影後,趁兩人共處時對她性侵得逞。(情境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剛出社會的OL小如(化名),原有個交往多年已論及婚嫁的男友,但黃姓男主管卻對她死纏爛打,還在某次邀她看電影後,趁兩人共處時對她性侵得逞;事後她向男友哭訴,婚事卻因此告吹,她為了生計不敢提告,直到轉換跑道後,又聽到黃男對其他女同事不軌,才狠下心提告;台北地檢署比對相關證詞後,已依強制性交罪將黃男起訴。
2007年1月間,當時剛出社會的小如,被黃姓男主管熱烈追求,她顧慮黃男是她的上司,擔心若貿然拒絕追求,恐影響日後的工作,只好順著黃男的意,陪同黃男去看電影。
兩人約會後,黃男利用載小如回家的機會,藉故進入小如的住處,並趁兩人共處一室時,不顧她的意願,對她硬上得逞;事後小如向男友及其他同事哭訴,但她卻得不到男友的疼惜與諒解,婚事還因此告吹,而走上分手一途。
小如與男友分手後,為了生計考量,只傳簡訊告誡黃男:「我沒告你是我對你最大的慈悲」;她就這樣隱忍黃男的犯行長達近10年,直到她換新工作後,2015年某次與前同事聚餐時,又從前同事的口中,聽到黃男騷擾其他女同事的劣跡,勾起她在前公司不愉快的種種回憶。
小如後悔自己當初沒揭發黃男的惡行,導致其他女同事也被黃男騷擾,決定不再姑息,鼓起勇氣對黃男提告;黃男庭訊時承認與小如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兩情相悅,否認性侵。
檢方傳喚小如的前男友及前同事,相關證述均稱曾聽過小如訴苦,指她曾遭黃男性侵等難堪過往,且小如事發後還曾因此精神崩潰;檢方比對相關證詞後,不採信黃男的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將黃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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