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偷偷放進去? OL告4網友性侵

    2015/05/19 06:00

    性侵? 女傳想你簡訊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7歲長腿OL曉君(化名),控告遭28歲林男性侵,導致下體流血疼痛,醫院檢查後發現是處女膜破裂。但新北地檢署查出,曉君事後曾傳「想你」、「你來接我嗎?」等簡訊給林男,不符遭性侵者的反應,認定性侵罪嫌不足,昨將林男不起訴。

    處女膜破裂當月事

    去年10月,新北市林男透過PTT,認識女子曉君(化名),曉君指控,她拒絕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林男還是「硬上」,導致她下體流血疼痛。但檢方開庭時,曉君竟改稱,以為林男只是幫她按摩,所以沒有拒絕;但林男家裡燈光昏暗,一片漆黑,不知道林男將「小弟弟」偷放進她的體內,回家後發現下體流血,還以為是月經來。她持續與林男聯絡,但林男態度很差,每次想在林男家多待一會,林竟塞200元計程車費催她回家;之後她與網友討論處女膜話題,她堅持自己處女膜完整,不料到醫院檢查後,發現處女膜有裂傷,驚覺遭林男性侵。

    林男庭訊時否認犯行,供稱曉君「只能摸不給╳」,所以他僅以手撫摸她的胸部和下體,另以生殖器隔著內褲磨蹭,未用手或生殖器╳入女子下體,每次愛撫都經過曉君同意。

    檢方認為曉君供詞前後不一,加上被性侵後還傳「我累了」、「你來接我嗎?」、「想你」等簡訊給林男,不符遭性侵者反應;且驗傷報告除處女膜有撕裂傷,身體四肢無明顯傷痕,難以認定林男違反曉君意願性侵她。

    除林男外,曉君也對另3名男網友提告性侵,新北檢另案偵辦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