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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人夫又嗆元配「長相超級抱歉」 小三判賠40萬5千

2016/12/30 19:36

沈姓人夫外遇生意上的合作對象廖姓女子,廖女竟在臉書上貼文指沈妻「身形肥胖、手臂壯碩、長相真的超級抱歉」、「偷窺狂」等語,新北地院判廖女須賠償沈妻40萬5千元。(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沈姓人夫外遇生意上的合作對象廖姓女子,沈妻察覺有異,廖女在臉書上貼文指沈妻「身形肥胖、手臂壯碩、長相真的超級抱歉」、「我沒有批判妳是恐龍妹,卻客氣尊稱妳是大嬸,不為過了」、「偷窺狂」等語,沈妻提出50萬元的民事求償,新北地院今判廖女須賠償沈妻40萬5千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廖女稱不知沈男已婚,且沈男在外嫖妓,還傳染病毒給她,導致子宮頸切除,供稱前年10月至去年1月間無法嘿咻,但法官發現,廖女曾傳「年底前不和大嬸斷乾淨,什麼都不用說了」、「你就是要全世界都知道你已婚我是小三」、「和大嬸離婚」等訊息給沈男,並以死要脅沈男與妻子離婚,認為廖女知道沈男已婚身分,加上沈男指稱,廖女叫他老婆「大嬸」,認定廖女臉書指的就是沈妻。

法官審酌後,侵害配偶權部分,判廖女須賠償沈妻40萬元慰撫金;侵害名譽權判賠5千元,共40萬5千元,仍可上訴。至於刑事部分,相姦罪二審改判廖女無罪、妨害名譽判拘役45日,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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