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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當小三與人夫調情 元配錄音成鐵證

小學老師當小三,與人夫的對話及行蹤都被元配拍照或錄音掌握,也成為訴訟的鐵證。新北地院判小三得賠償元配15萬元。(情境照)

小學老師當小三,與人夫的對話及行蹤都被元配拍照或錄音掌握,也成為訴訟的鐵證。新北地院判小三得賠償元配15萬元。(情境照)

2016/12/29 17:2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賴姓女子懷疑張姓丈夫與翁姓小學老師交往並同居,還錄到小三搭車時緊張地說,「你開她的車上汽車旅館,我一直都很擔心……,抓姦在床,是個鐵證」,張男只回說「放心啦!車都我在開」,張女氣炸求償,新北地院判翁女賠償15萬元。

賴女與張男於68年間結婚,育有兩女一男,去年離婚;賴女指控,去年8月初起,張男與翁女常一同外出用餐,牽手過馬路,翁女甚至多次催促離婚,張男竟照辦,還離家出走與翁同居,因此求償100萬。

賴女提出翁女挽著張男左手過馬路的照片為證,且還錄下兩人在汽車內的對話,翁女緊張地說,「你開她的車上汽車旅館,我一直都很擔心,耳朵一直在聽,眼睛一直看窗外,我聽到一點點聲音,心裡都會很不安……抓姦在床,是個鐵證」,張男只回說「妳是怕她在車上,裝監視器啊?放心啦,這段時間車都是我在開的!」

不僅如此,錄音證明翁女曾批評張男「不夠絕、不夠狠」才無法順利離婚,還說,「我如果性慾高漲,你也會煩惱」,張男則回:「那我會遵命啊!」

翁女否認交往、同居,至於過馬路只是扶了一下而已,她也沒跟張男上旅館,而是討論事情時,她情緒過於激動,張才有此提議,離婚部分則是站在朋友立場予以建議。

法官認為,兩人確實有外出用餐、購物、牽手一起過馬路,晚間時兩人同時出現在陽台上,可見關係非比尋常,至於「上摩鐵、逼離婚、性慾高漲」等錄音,更顯示兩人有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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