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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外遇允賠150萬 事後卻控遭元配恐嚇

2016/03/21 19:2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保險業務員小雯(化名)與柳姓男同事婚外情,被柳男的徐姓元配發現,揚言提告妨害家庭,小雯與徐女談和解,允諾賠償150萬元,並簽下和解書;不料小雯事後卻反控遭徐女等4人恐嚇:「抓去賣掉」、「在公園跪一天」;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徐女等4人罪嫌不足,將4人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徐女去年意外發現,丈夫手機內竟有與女同事的曖昧簡訊,質問之下丈夫坦承外遇,徐女找上小雯,揚言提告妨害家庭,小雯自知理虧,答應賠償徐女150萬元和解。

去年8月,徐女邀約劉姓女友人與小雯相約在公園談判,數日後,徐女再約另名劉姓男友人與小雯在咖啡廳碰面,小雯在咖啡廳內簽下本票,答應賠償徐女150萬,徐女則允諾只要小雯賠錢,她就不會提告。

事後,小雯並未依約付款,徐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小雯得知挨告,反控徐女等4人涉嫌恐嚇,表示徐女等人在談判時嗆:「不拿錢出來就把妳抓去賣掉」、「妳就在這跪一天」等語,她受迫之下才不得已簽下150萬元本票及切結書。

檢察官傳喚徐女等4人隔離訊問,發現4人說法大致相同,且並無強逼小雯簽下本票,且檢察官認為,徐女等人與小雯相約在公園、咖啡廳內談判,2處皆為公共場合,小雯如真受迫應不致於無法求救、脫困,再加上小雯在挨告後才反告對方,檢察官認為情節可疑,因而將徐女等4人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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