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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代理商騙他人手機變賣 一審判刑還要賠手機款

2016/12/18 22:42

HTC手機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擷自網路)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陳姓男子冒充手機大廠HTC公司南部總代理,向一位HTC手機損壞的音響公司老闆佯稱可代為處理手機,騙得胡男交付手機,陳男把手機拿去變賣換現金。一審以詐欺罪判陳男五個月徒刑;民事部分,陳男還要賠手機市價款二萬五千元給受害老闆。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於一0二年八月十日下午五點許,到胡姓老闆經營的音響公司購買音響,雙方閒談時,陳男得知老闆有支HTC的高檔手機,因不慎摔壞送原廠修理,修理費用要六千八百元。

陳男竟對胡男佯稱「他是HTC公司南部總代理,可代為處理維修這支手機。」陳接著做打電話聯絡的動作,並在聯絡動作後向胡男騙稱「待會HTC總公司會派人來交付一支新的手機與六千八百元即期支票。」,並要求胡交出摔壞的舊手機。

胡男不疑有詐,就把舊手機交給陳男,陳男拿到手後,隔天即把手機拿去變賣換現金。

一審刑事部分,法官以詐欺取財罪判陳男五個月徒刑,因陳還涉其他竊盜案,合併被判應服刑八個月。不甘受騙的胡男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求償之訴,由於開庭時,陳男並未出庭,法官根據一造辯論與刑事判決,判認陳男要賠當時市價二萬五千元的手機價款給音響店老闆。陳男只有具書狀向法官表明對原告求償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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