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即掌握案情現在才辦 檢:鄭案有慎重考量

曾任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五百萬元交保。(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李文德/綜合報導〕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涉嫌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檢署傳喚到案,前天凌晨當庭逮捕並聲押,桃園地院裁定五百萬元交保,消息震驚政壇,鄭也黯然請辭海基會董事長。桃園地院具保理由直指,檢調在案發不久即已掌握蒐證照片(行賄人員進出桃園市長官邸),並有監聽譯文,顯示檢調早於七年前即已掌握案情。外界質疑,為何當時沒有發動偵查,直到如今「改朝換代」才發動偵辦?
桃園地檢署昨回應,檢調偵辦此案有慎重考量,且案情尚有其他發展另行追查,外界難窺全貌,經審慎調查後,而於上月間對行賄人員發動搜索約談、上週五傳喚鄭文燦到案。
尚有其他發展另行追查 外界難窺全貌
熟悉檢調辦案手法人士認為,此案若於七年前案發後掌握證據就查辦,鄭涉收賄的事實還是事實,為何如今才處理?合理推測可能是檢調想放長線釣大魚;或者囿於鄭的身分畫地自限;又或者想發動偵辦、卻不是區區基層可以決定的,恐有「緊箍咒」在頂,而動彈不得。
此案源位於華亞科技園區旁的九.五公頃農地,於二○一七年之前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主導重劃會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籌出五百萬元,透過重劃會主委且與鄭文燦熟悉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與其任職台塑集團的兒子及曾任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於同年九月前往桃園市長官邸,交付由鄭涉嫌收受;而隔年八月鄭疑獲悉此案引起檢調追查,而將錢退還。
據了解,調查局早在近七年前,就接獲檢舉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展開調查,調查過程中早已掌握到廖家父子等人進入桃園市長官邸送錢的監視影像,更對雙方執行通訊監察掌握相關證據。
桃園地院裁定理由明白點出:此案案發時間距今長達七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定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然參同案被告廖家父子、侯男業經裁定羈押禁見,而楊男高齡近九十歲,經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等情,而准以鄭文燦具保。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天到雲林縣參加國會改革說明會受訪表示,他身為桃園的老縣長,本案對桃園人來說非常遺憾,案件已發生七年,此時才查,不管是司法或者檢調單位等,賴政府應該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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