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明恐闖關 黨產會憂:法院判決恐起死回生
黨產會強調,此次修法不只是解套救國團,連婦聯會等國民黨附隨組織也在範圍之內,就算已經判決確定,都有起死回生的可能。(圖擷取自黨產會臉書)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強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企圖解套救國團、婦聯會等不當黨產,立法院擬於30日闖關三讀。黨產會今(29)日在臉書表示,很多人會幫救國團辯解,過去都過去了,為什麼要追究?其實救國團有特權,根本不是過去式,而是現在式!
對於為何反對修訂「黨產條例」,黨產會強調,「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此次修法不只是解套救國團,連婦聯會等國民黨附隨組織也在範圍之內,就算已經判決確定,都有起死回生的可能。救國團只是喚起眾人情感的障眼法,目的是附隨組織全面敗部復活,這將導致高達數百億元之不當黨產無法追討。
如果修法通過,預估國家會有多少財物拿不回來?黨產會解釋,以救國團而言,國家將損失至少現金16億元,土地2824坪,建物1萬9615坪。這些損失將由全民負擔。
黨產會說明,自黨產會調查救國團以來,做出2項行政處分,一是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二是認定救國團部分財產為不當取得,應收歸國有。前一項處分救國團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救國團敗訴,現正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在訴訟係屬中修法讓救國團脫離訴訟,「國民黨到底在怕什麼」?
黨產會也說,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特權經營是現在式。1973年,國安局遷離後,救國團在沒有任何租賃契約下,強佔土地,巧取財產,救國團向教育部借1.68億元與僑委會籌建劍青中心,約定大樓落成後登記在教育部名下,然而1988年大樓落成,救國團直接爽約。
黨產會續指,2016年救國團與北市府簽訂贈與契約,約定2024年底將建物無償捐贈給台北市府。但救國團打死不搬,北市府放任救國團以及低租金繼續經營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