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條文 行政院公告12月4日施行
2024/10/03 10:26
立法院7月三讀修正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應訂定至少9項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行政院近日公告,修正條文於12月4日施行。(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為協助並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延緩退休或再就業,立法院7月三讀修正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應訂定至少9項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行政院近日公告,修正條文於12月4日施行。
現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前項就業計畫,雖已訂定在施行細則,不過,為確保就業計畫讓勞雇雙方了解,新修正條文將施行細則中的9項就業計畫直接入法。
就業計畫包括: 包含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職場友善、延緩退休及退休後再就業、獎勵雇主僱用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推動銀髮人才服務、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部分時間工作模式等。
根據新修正條文,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雇主依規定辦理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補助。
此外,條文也規定,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主管機關應提供職場指引手冊,並至少每2年更新一次。中央主管機關為配合國家產業發展需要,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產業及就業機會。
-
立院三讀》促進中高齡及高齡就業 強化保障退休等權益
-
「中高齡職務再設計」提供護腰服、台車 72歲男續任餐廳進貨配送
-
Global Mall新春開運大禮包 多元回饋創新高
-
協助銀髮族重新踏入職場 苗縣成立「青銀共融」服務據點
-
勞動部舉辦55+友善職場座談 百家企業齊聚高雄
-
地段稀缺價值 愛河灣景觀輕豪宅受寵
-
高雄大型徵才活動 43家廠商釋出1500職缺
-
各界質疑推「壯促法」涉違利益迴避 吳春城:已請辭所有職務
-
中央凍結地方補助 黃偉哲批藍白無差別砍中央總預算種的「惡因」
-
外交部預算遭刪減凍結 林佳龍嘆:台灣在世界舞台被消音
-
張善政辭歲拜年 期勉同仁再接再厲讓市政更進步
-
中央總預算被大砍2千多億元 黃守達 : 盧秀燕任由事態往惡發展
-
北市府:劍潭青年中心尚未點交、依佔用土地向救國團收費
-
2026宜蘭縣長選戰提前開跑 陳金德、吳宗憲春節拜廟「這天」可能同台
-
吳思瑤指砍完預算就去討中國飯碗 陳玉珍稱爭取開放更多人赴金旅遊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