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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孩」被罰50萬嗆拒繳 凌友詩:兩岸條例是一中內戰條款

2023/05/22 09:19

61歲的凌友詩因擔任中國全國人大第14屆代表,再遭內政部依兩岸條例裁處50萬元罰鍰。(圖擷取自中新網)

首次上稿 08:19
更新時間 09:1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19年中國全國政協會議,當時57歲卻自稱「台灣女孩」的凌友詩,被內政部以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罰款50萬元,至今未繳。今年61歲的凌友詩又因擔任中國全國人大第14屆代表,再遭內政部依兩岸條例裁處50萬元罰鍰。對此凌友詩接受香港媒體訪問,囂張回嗆台灣政府,稱她不會繳交罰款。

《星島日報》報導,此為凌友詩第二度被罰,她2018年出任全國政協委員,被台灣內政部開罰50萬元台幣,這次又因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再遭罰款。

凌友詩回應宣稱,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一個中國法理」下的「內戰」條款,是假定兩岸處於承認「一個中國兩個政權」的「內戰」狀態,對於自己的人民到敵對政權的黨政軍任職,形成背叛本政權罪名,而進行懲罰。

凌友詩說,如果她繳交罰款,就代表認可台灣當局,就是認為自己做錯了,所以她不應該繳交罰款。她還稱,如果民進黨政權承認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她就考慮回去繳罰款。她還批評,台灣宣稱自由民主,卻保留這種鐵幕式的懲罰機制,限制人民的思想自由和選擇職業自由,到處限制言論、排擠愛國人士,是一個最專制的地區。

凌友詩在今年3月中國兩會上,從政協委員變成人大代表,她呼籲中共將「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改成一國一制,讓台灣採行與中國相同政治及教育體制、將台灣軍隊納編解放軍等,引發爭議。對此我官員指出,凌友詩在台灣仍有戶籍,已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雖然凌友詩未繳前次罰款,但內政部仍必須依法裁處,並再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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