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公務員過勞 工時改革聯盟︰邀基層制定工時政策履行健康承諾
立委江永昌(右一)13日召開「履行工時健康承諾,政策制定基層團體參與」記者會。(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5月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但基層團體認為,針對輪班制公務員工時框架、改革加班換嘉獎的陋習,修法不如預期。工時改革聯盟今(13)日與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履行工時健康承諾,並邀請基層團體一起參與制定工時政策。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會員代表黃升表示,台灣消防員每月工時高達300至400小時以上,對比一般勞工或其他國家消防員都屬於過勞狀態。基層團體認為,相關修法未回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此外,人總於6月8日召集各機關討論工時政策,也沒有邀集基層團體,不應用威權黑箱片面決定政策方向。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也提出相關訴求,首先,應明定請假准駁原則、機關管理權不應延伸至休假時間內;其次,應就特殊狀況勤務延長、停止休假、緊急召回建立明確程序;第三,對整體警察人員勞動與健康狀況進行定期普查,以及建立檢討與改進計畫。
第四,現行警察人員加班費計算方式不合理,應有合理評價與計算方式;第五,應回歸以人為本的制度,建立能讓工作量與人力適切相當的原則方法;第六,就不當勤務安排,應有除申訴程序外的機關內特別救濟或審議方法;最後,設置工會,建立暢通溝通管道,以協議協商模式取代上命下從的職場文化。
江永昌則說,許多先進國家容許公務人員組成工會,因此在勞動條件的訂定和變更,往往有代表公務人員發聲的有力團體。德國甚至有法定公務人員代表組織,德國法並就工時、加班、超勤等勞動條件變更,要求各機關邀其公務人員人事代表會共同參與決定。
他指出,反觀我國既不容許公務人員組工會,體制內「公務人員協會」的設置和運作又無法充分代表基層公務人員發聲,人總若有意廣納基層觀點,於制定過程中必須邀集基層勤休制公務人員組成的民間團體反映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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